公告通知

关于参加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6-09-09浏览次数:962

    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有关文件要求,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由其下设的研究生管理工作研究会主办的具有导向示范性和面向农林院校特色、弘扬创新精神的一项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竞赛以激励学科创新服务社会需求,推动人才培养加速成果转化为宗旨倡导农林高校研究生理实并重、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培养科研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农林高校研究生学术水平提高,助推学术创新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培养。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中国农业大学及北京林业大学联合承办,为做好竞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激励学科创新服务社会需求,推动人才培养加速成果转化。

二、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研究生管理工作研究会主任及副主任委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三、实施细则

(一)作品要求

1.凡在201610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经济、社会、法律、管理4个学科内,且内容与“三农”问题相关。鼓励紧密围绕农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人类的营养与健康等重大选题,在农学、林学、生命科学和农业工程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在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领域形成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生产实际意义和有望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申报参赛当年10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学术科技或调研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参与过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者必须为作品认定证书、专利证书、调研报告及发表论文等有关作品上的署名第一作者(学生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4人。凡有合作者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分类参加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1610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所在单位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研工部审核确认。

7.竞赛设立作品自查环节,由我校签订《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单位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

8.我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博士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参赛作品须经我校初步审定资格后,方可上报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书统一使用《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6)。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研工部审核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表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科技发明制作申报表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并提交时附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50%的将直接淘汰。

5.参赛作品的相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由校研工部上传至大赛指定邮箱。纸质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材料(一式三份)在作品申报截止日之前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6.入围特等奖、一等奖答辩的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以及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7.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撰写文章。

(三)竞赛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61020日)

9月初至1020日,由校研工部负责本校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1024日至1031日:研工部将本校申报项目汇总表及各项目作品申报书及作品(一式三份)整理分类,报送至竞赛办公室。

2.初审阶段(2016111日至125日)

111日至1118日: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评选出本届竞赛二、三等奖并公布入围特等奖、一等奖答辩的作品名单。

1119日至125日:入围特等奖、一等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

3.特等奖、一等奖答辩阶段(2016128日至129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特等奖、一等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作品。

4.总结表彰阶段(201612月)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

5.展示转化阶段(201612月)

拟举办作品展览展示和成果推介会,集中展示优秀作品,邀请科技水平高、实力强的农林类相关企业参与到比赛中,帮扶重点项目投入市场,将成熟有市场的作品产业化,完善良性循环的产学研转化体系。同时,依据企业需求及人才培养需要,做好参赛学生与企业的互动对接。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入围决赛作品的5%10%35%50%。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竞赛设立团体奖项,分为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如团体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院校。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组委会评定。

参加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竞赛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特等奖10个,10000 RMB/件;一等奖20个,5000 RMB/件。

(五)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解释权归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配合校研工部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负责本单位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学术诚信等初审等选拔工作。

(六)授权书

本次竞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授权书》,授权“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结集出版、在网络公布其作品以供社会监督。

四、我校竞赛联系方式

1、竞赛指定邮箱:41048513@qq.com

2、联系人:于磊,电话:2058255

  

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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