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6-09-28浏览次数:890

各学院研办:

为保证2016-201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规范开展,现将今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申请人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家庭详细通信住址”一定要按照“××省××县(市)××镇(乡)××村××队(组)”填写,填写不详细的取消贷款资格。单亲家庭或者孤儿等情况的,在父亲或母亲姓名处填写“已故”,不能留空白;

三、居民身份证号码是十八位字符;

四、学费贷款总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N年×每年的学费;

住宿费贷款总金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N年×每年的住宿费。举例如下:某同学是医学院3年制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年,学费是7000/学年,住宿费1000/学年,计算方法如下:

学费贷款总额=3年×7000/学年=21000

住宿费贷款总金额=3年×1000/学年=3000

贷款总额=24000

五、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须写明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家庭经济贫困的原因;为什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内容。

六、考生号:本科生14位,硕士生15

七、《石河子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中“有无补考科目”如实填写,不能留空白,2016级新生不需要填写。“家庭成员”填写父母亲和兄弟姐妹。

八、联系电话:座机应按照“区号-××××××”格式填写。移动电话直接写电话号码,无需在手机号码前加“0”。

九、已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石河子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填报注意事项:

1.此表中的所填文字部分内容设置成文本格式;数字请设置成数值格式,小数位数为0;“贷款合同号”由经办银行填写;

2.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相一致,姓名中间不能留空格;

3.贷款合同号由经办银行填写;

4.民族请统一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不得填写“维族”;

5.“院系所”应填写学院全称;

6.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填写阿拉伯数字;

7.表中“家庭住址” 一定要按照“××省××县(市)××镇(乡)××村××队(组)”填写,一定要填写详细;

8.“学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学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

“住宿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住宿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

“生活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生活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

贷款总额=学费贷款数+住宿费贷款数+生活费贷款数,阿拉伯数字。

9.国家助学贷款分学年发放到大学账户上冲减借款学生所欠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某4年制大一新生已经缴纳了一年级的学费和住宿费,还需要国家助学贷款缴纳余下3个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经办银行按照当年申请当年发放的原则进行放款,即按照2016年、2017年、2018年的顺序逐年发放,对于2016年已经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校计财处会返还给学生。

十一、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粘贴成册,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已经备好,学院学办可派人到助学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申请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4.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十三、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商业贷款,名额有限,学院学办一定要将这项好政策落实到真正贫困生身上。每一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都要与其谈话,详细了解该生家庭经济状况,鼓励学生通过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减轻其经济压力;对于那些可贷可不贷的学生,不鼓励其申请贷款。

十四、学校将积极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提供相应的材料,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见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十五、今年研工部受理各学院上报《石河子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石河子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2016年》(电子版)的时间是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61010日止。

十六、《石河子大学2016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2016版)》可在辅导员工作群下载。

其他事宜可联系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于磊,联系电话:0993-2058255

2016—2017学年校园地贷款.rar  

  

  

研工部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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