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8-06-05浏览次数:2783


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辅导员3名,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3.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7.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经验者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报名,填写《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41048513@qq.com截止时间2018612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供材料为:

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学校)提供的政审材料(附件2)。

3)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及公布:2018612日—613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通过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公布。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研究生工作部(处)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包括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能力测试和专业岗位知识测试。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高校研究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4.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岗位特长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

1)面试内容:个人自述2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委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4招聘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将在研究生工作部公示栏中公示,也可电话咨询。

5、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大学人事处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磊   电话:0993-2058255


附件1: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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