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隆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9-08-30浏览次数:1109

各学院学办、研办: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解决生活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奋发进取,自立自强,隆邦集团向我校教育基金会捐款设立“隆邦助学金”。项目自2019春季学期开始运行,现将此次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的孤儿学生,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学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事实孤儿”。

二、评选条件

隆邦助学金以家庭困难情况作为唯一评选条件,不得将学习成绩等非经济因素纳入评选要求。

三、资助标准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四、申请及评选流程

1.隆邦助学金采用学生申请和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本专科生由学院学办收集、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由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收集、审核后统一报送。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等进行初审。

3.由隆邦助学金管理组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4.隆邦助学金管理组向捐赠方报送申请材料,捐赠方确认无异议后发放隆邦助学金。

五、评选工作要求

1.申请的学生评选材料包括:《石河子大学隆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上学期已获得隆邦助学金的学生评选材料包括:《石河子大学隆邦助学金受助学生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3)一式两份。

3.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评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学院在评选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尊重学生尊严,不得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5.报送时间:截止时间92日,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07B)。

其它未尽事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李庆轩电话:0993-2058255

附件:1.石河子大学隆邦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石河子大学隆邦助学金受助学生综合表现鉴定表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石河子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829

附件1:石河子大学隆邦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石河子大学隆邦助学金受助学生综合表现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