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胡杨就业奖 一师就业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1965

 

各学院: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服务兵团发展建设,为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一师阿拉尔市输送更多政治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根据《石河子大学毕业生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就业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石河子大学毕业生赴第一师阿拉尔市就业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到三师、一师辖区内就业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实施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三师就业”是指在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牧团场等单位工作,适用于石河子大学国家计划内全日制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自主创业、兵团基层四项目(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连官)及其他各类专项计划招录的毕业生;

“一师就业”是指在第一师阿拉尔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牧团场等单位工作或在辖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适用于在第一师阿拉尔市辖区内、在2020年11月30日前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独资企业或有具体实业经营生产项目内容并付诸实施自主创业的毕业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树立扎根兵团、建设师市的意识。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业优良,研究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毕业生已在三师、一师辖区内落实就业单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且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奖励标准

(一)对符合学校表彰奖励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胡杨就业奖”“一师就业奖”荣誉证书。

(二)给予一定物质的奖励。其中获得“胡杨就业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获得“一师就业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

四、评审程序

(一)毕业生申请。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就业毕业生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石河子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胡杨就业奖 一师就业奖申报表》(附件1)各1份,电子版需同时上报。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填入《石河子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胡杨就业奖一师就业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1份,电子版需同时上报。

(三)学校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会议审核确定最终奖励人选和奖励金额。

(四)名单公示。奖励人选名单在石河子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发放奖励。任何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复核。

(五)相关要求。对于受到奖励的毕业生,原则上三年内(自报到证派遣日期起)就业报到证不予改派。在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离开原单位的毕业生,回校办理就业手续时需一次性全额返还奖励资金,由大学计财处负责收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两类就业奖申报工作是学校鼓励毕业生服务三师、、一师的具体举措,涉及毕业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确保毕业生应知尽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要求详实、准确、规范填写,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学校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毕业生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准确把握申报进度。类就业奖申报材料需在12月3日18:00前全部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29263750@qq.com(特别说明:打包材料以“XX学院2020届毕业研究生胡杨就业奖  一师就业奖申报汇总表”命名,内需含“附件1”和“附件2”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扫描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及个人一寸登记照片)。    

  

                             石河子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0

 

 

 

  

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胡杨就业奖 一师就业奖申报表.docx

附件2 石河子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胡杨就业奖 一师就业奖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