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新教研〔2012〕4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1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自治区2015年立项资助,研究周期为一年半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国情区情基层调研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名单见附件1),共11项。
二、结题验收方式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结题的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学位办通过专家会议鉴定方式对各单位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验收。
三、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须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答辩须准备8分钟左右PPT,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内容。
四、验收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二)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三)《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3)。
提交材料时,纸质版材料,第一、二项按顺序装订成册,第三项独立提供,各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提供第一、二、三项WORD版(项目研究成果可扫描处理为图像格式插入WORD当中)。
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设计等,均应标注“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五、时间安排
12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育管理办公室;
12月14日,完成项目结题答辩。
六、其他
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是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激发研究生创新潜能,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我部将对项目结题验收实行绩效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下阶段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于磊梁习丹子,联系电话:2058255。
附件1.2015年立项需结题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名单
2.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3.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