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2019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567

各学院学办:

  

为保证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规范开展,现将今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下和线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线下材料

  

(一)申请人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家庭详细通信住址一定要按照“××××县(市)××镇(乡)××××队(组)填写,填写不详细的取消贷款资格。单亲家庭或者孤儿等情况的,在父亲或母亲姓名处填写已故,不能留空白;

  

(三)居民身份证号码是十八位字符;

  

(四)学费贷款总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N×每年的学费;

住宿费贷款总金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N×每年的住宿费。举例如下:某同学是医学院5年制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4年,学费是4000/学年,住宿费800/学年,计算方法如下:

  

学费贷款总额=4×4000/学年=16000

  

住宿费贷款总金额=4×800/学年=3200

  

贷款总额=19200

  

(五)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须写明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家庭经济贫困的原因;为什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内容。


  

(六)考生号:本科生14位,硕士生15

  

(七)《石河子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中有无补考科目如实填写,不能留空白,2018级新生不需要填写。

  

家庭成员填写父母亲和兄弟姐妹。


(八)联系电话:座机应按照区号-××××××”式填写。移动电话直接写电话号码,无需在手机号码前加“0”

  

(九)已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石河子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填报注意事项:

  

1.此表中的所填文字部分内容设置成文本格式;数字请设置成数值格式,小数位数为0贷款合同号由经办银行填写;

  

2.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相一致,姓名中间不能留空格;

  

3.贷款合同号由经办银行填写;

  

4.民族请统一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不得填写

  

5.“院系所应填写学院全称;

  

6.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填写阿拉伯数字;

  

7.表中家庭住址一定要按照“××××县(市)××镇(乡)××××(组)填写,一定要填写详细;

  

   8.“学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学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住宿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住宿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生活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生活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贷款总额=学费贷款数+住宿费贷款数+生活费贷款数,阿拉伯数字。

  

9.国家助学贷款分学年发放到大学账户上冲减借款学生所欠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某四年制大一新生已经缴纳了一年级的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又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2018 年已经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校计财处会返还给学生。

  

(十一)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笔填写。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粘贴成册,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备好,学院学办可派人到助学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申请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4.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一定要按照“××××县(市)××镇(乡)××××队(组)填写,一定要填写详细;

  

8.“学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学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住宿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住宿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生活费贷款数是申贷学生贷款生活费的总金额,阿拉伯数字;贷款总额=学费贷款数+住宿费贷款数+生活费贷款数,阿拉伯数字。

   9.国家助学贷款分学年发放到大学账户上冲减借款学生所欠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某四年制大一新生已经缴纳了一年级的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又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2018 年已经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校计财处会返还给学生。

  

(十一)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笔填写。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粘贴成册,学

  

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备好,学院学办可派人到助学管

  

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申请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4.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十三)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商业贷款,学院学办一定要将这项好政策落实到真正贫困生身上。每一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都要与其谈话,详细了解该生家庭经济状况,鼓励学生通过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减轻其经济压力;对于那些可贷可不贷的学生,不鼓励其申请贷款。

  

(十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石河子大学2018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在学生工作QQ群文件下载。

  

(十五)材料上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石河子大学2018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二、线上材料

  

(一)学生登录中国银行网上银行http://www.boc.cn/

  

或手机银行APP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二)再由学院登录“院级助贷人员登录系统”对所在学院学生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分为“贷款申请审核”、“继续贴息审核”。学院审核完成后,再由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核。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为线下、线上两种申请方式。线上申请学生操作步骤和学院审核具体方法将发放至石大学生工作交流群中。在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线上、线下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22 日。

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pdf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docx

中国银行国助线上高校初审平台操作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