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办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自治区2016年和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2017年立项的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结题的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学位办通过专家会议鉴定方式对各单位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验收。
三、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须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答辩须准备8分钟左右PPT,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内容。
四、验收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
(二)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三)《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4)。
提交材料时,纸质版材料,第一、二项按顺序装订成册(5份),第三项独立提供(1份)。电子版材料提供第一、二、三项WORD版(项目研究成果可扫描处理为图像格式插入WORD当中)。
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设计等,均应标注“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五、时间安排
5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
教育管理办公室;
5月23日前,完成项目结题答辩。
六、其他
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是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激发研究生创新潜能,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我部将对项目结题验收实行绩效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下阶段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于磊,联系电话:2058255。
附件 1.2016年立项需结题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名单
2.2017年立项需结题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名单
3.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4.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2019年4月23日
研究生工作部
关于对自治区2016年和201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