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关于各学院上报的研究生助研岗位以及导师的课题项目,经计财处审查,对于不符合发放助研津贴的课题已向学院相关负责人员反馈,未接收到反馈意见则均已符合发放条件。
对于每月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导师依照财务要求从学校财务系统发放津贴打入受聘研究生银行卡中,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注:进行津贴发放时,在计财处薪酬系统中选择“校级奖助学金”,摘要中填写“助研津贴”)。严禁导师以任何理由要求研究生返还导师支出助研津贴。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由导师及时向研工部教育管理办公室,出具岗位撤销或聘任终止的书面说明,并停发助研津贴。凡在受聘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续聘,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各岗位的应聘资格。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