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石河子大学毕业生赴第一师阿拉尔市就业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执行小组终审。现对符合条件拟申报的10名毕业研究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滑晓晴 电话:0993-2058255
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石河子大学毕业生赴第一师阿拉尔市就业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执行小组终审。现对符合条件拟申报的10名毕业研究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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