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12-23浏览次数:837

各学院:

在学校统一布署,各学院共同努力下,我校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为进一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21年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对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2022届毕业生就业形势进行科学研判,针对性的提出本学院2020届研究生就业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以及对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各学院按照客观、准确的原则,对照《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体系自评表》(附件二)对学院研究生就业工作进行逐项自评打分。

3、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民主推荐,每个学院限申报一人,如学院无符合评选要求的,可不上报先进个人。

申报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院,对于一些要求量化的指标,上报时请附带支撑文件(如就业座谈会照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研、疆内外新闻媒体报道等具有优势和特色的相关工作材料)。

申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需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如所带毕业生就业情况明细、平日开展的就业工作图文资料、发表的科研论文及其他富有成效和特色的材料)。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均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院总结、自评打分表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书面材料均需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12月28日。

报送地址: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507B

联系人:滑晓晴  邮箱:429263750@qq.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

   附件2: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体系自评表.doc

   附件3:石河子大学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2月23